近日,由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龚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靖江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法在身边|警惕“上头”电子烟
法在身边|跨省追踪 让“伪劣灭火器”无处遁行
法在身边|消失的汽车
法在身边|无抵押消费贷成骗贷团伙唐僧肉
靖江检察新浪微博
靖江检察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