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根据《10月份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研讨计划》安排,靖江市检察院第一支部召开党小组学习研讨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贵参加了此次活动。
会上,党员干警轮流领学了《习近平带着我们“马上就办”》、《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优秀共产党员为标杆,与榜样对标》人民日报评论文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八讲。
刘贵检察长强调三点要求:一是加强日常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天进入“江苏先锋”微信公众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持续强化党性意识;二是重视支部园地建设,及时更新园地内容,丰富党员干警日常学习的载体;三是党员干警要充分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全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