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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靖江检察工作报告
2016-12-15 13:53:00  来源: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210在靖江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刘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优化检察服务举措

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始终将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服务经济平稳增长。始终把服务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对涉嫌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的1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着力遏制和减少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涉企犯罪风险研判,排查出骗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建筑企业资质挂靠等风险源点,形成既有问题分析、又有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有4篇得到泰州市政协《社情民意》、靖江市委《信息专刊》转发。加大服务企业力度,针对某公司因员工死亡引发的连日阻工闹事事件,我院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处、设法促成和解,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推动解决民生之忧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民行公益年”活动,就执行不当、虚假诉讼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4件。针对靖城街道部分居民反映强烈的废油污染问题,历时2个多月深入调查,推动查处了我市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4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8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5.2万元,工作经验得到泰州市委政法委推广。开展涉案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在靖江职业高级中学设立以学促矫基地,与新时代造船公司共建法制护航基地,帮扶失足人员自立自强。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治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

保障基层加快发展。主动策应党委政府发展战略,出台《服务滨江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与滨江新城投资开发公司会签合作协议,落实服务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检察室贴近基层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强化服务,孤山检察室重点服务万顷良田建设,与孤山镇协同推进专项预防,开展走访拆迁户、公益广告巡展等活动;生祠检察室积极服务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妥善化解一起因外地企业排污损害村民利益而引发的集体访;新港、靖城等检察室现场监督5000余套安置房的抽签、确认,确保拆迁安置工作规范有序推进。4个检察室均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文明单位,《检察日报》头版报道了我院检察室量体裁衣式的服务举措。

二、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升参与平安靖江、法治靖江建设水平。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及时有效打击各类犯罪,共批准(决定)逮捕201257人,提起公诉381540。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因邻里纠纷、家庭琐事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轻刑犯罪,依法决定不捕35人、不诉29人。认真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全面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简易程序出庭等工作。认真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实行“五位一体”工作模式,有效降低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率、起诉率。年内,为35人申请法律援助,对24封存犯罪记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5

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不移地把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的最直接、最有效手段。加强与纪委、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12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人。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推行职务犯罪侦查预审机制,确保所办案件无非法证据。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规范办案区建设,认真落实柔性执法机制,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坚持惩防并举,形成预防调研报告、检察建议48篇,推动堵漏建制,市委领导先后4次予以批示肯定。积极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突出预防渎职犯罪重点,开展预防宣传教育66场次。我院在泰州市组织的“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演讲比赛和廉政公益海报评比中均获一等奖,警示教育基地荣获“全省十佳”、“全国百优”。

着力提升诉讼监督质效。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的监督,率先在泰州基层院中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适时介入重大案件引导侦查,依法监督立案3件,追捕7人,追诉5人,纠正违法9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推行书面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8%提请抗诉1件。加强民行多元化监督,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改判4件,典型案例得到央视报道。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对3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对6收监执行,协助看守所消除安全隐患14个,保持连续26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深入推进群众工作,追求人民满意目标

以“明霞窗口”为龙头,全面落实执法为民措施,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构建网络服务新平台。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开辟“明霞窗口”专题版块,开通“靖江检察明霞窗口”微博、微信、QQ,将受理申诉、咨询服务、检务公开、法制宣传等工作触角向互联网延伸。开展网友走进“明霞窗口”活动,组织参观办公办案场所,了解检察机关办案流程、期限等程序性信息,提升检察机关在网络媒体的话语权。我院检察内、外网在泰州市院组织的优秀检察网站评比中双双获奖。“明霞窗口”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考评先进集体。

建立联系群众新机制。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院领导率队深入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与基层党委政府、干部群众真诚交流,积极寻求检察群众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检察群众工作体系,在原有5个检察室、6个群众工作站以及流动服务车的基础上,在全市村组、社区聘任241名检察群众工作联络员,以座谈、短信互动等形式加强沟通联系,把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成立由检察官、大学生村官、记者等组成的“明霞”志愿者工作团,佩戴“检察群众工作服务者”胸牌,先后30余次开展“六进”活动,把检察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落实服务群众新举措开展以“月月护苗、关爱明天”为主题的护苗行动,组织法制夏令营、留守儿童走进检察院等活动,针对我市职校学生犯罪多发的情况,及时提出预防建议,有关《情况反映》得到省院转发。出台《检察室工作意见》,建立检察群众工作包保制度,强化检察室与业务部门的工作衔接,立足检察职能、贴近基层做好职能宣传、矛盾化解、收集监督线索等工作。完善为民服务中心功能,实行集约化管理、一站式服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49次、律师阅卷92次,促成16起案件当事人和解,妥善处理信访150件次,保持赴省进京零上访。控申接待室被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央视、检察日报、新华日报等媒体先后15次报道“明霞窗口”事迹,最高检、省院领导给予肯定。

四、切实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文明规范执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办案质量生命线意识,组织开展“强素质、抓规范、办铁案、出精品、防错案”专项活动,依托省院案管平台,深入实施“个十百千万”办案质效保障工程,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管理、动态监督。充分发挥检委会的宏观指导和个案决策作用,建立健全决定事项督办等制度,依法议案、议事41件。全年,所办案件的捕后起诉率、诉后有罪判决率均为100%。最高检、省院分别对我院进行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和案件质量评查,均给予了充分肯定。侦监、案管部门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规范执法先进单位。

主动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去年6月,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研究落实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常态化联络,季度寄送《检察工作通报》,定期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联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0余人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通报检察工作,开展座谈交流,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寻求智力支持。

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案件信息查询平台,用电子显示屏公开办案信息,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谈话、“七种情形”告知等活动19次,组织评议职务犯罪案件5件。最高检、各民主党派中央专题调研组充分肯定我院相关做法及成效。实行自侦案件诉后回访、问卷调查制度,主动联系发案单位、涉案人员家属,在沟通交流中获取理解和支持加强检察职能宣传,坚持每季度一次“检察开放日”,与报社、电台联办专栏、专题节目,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发稿234篇,着力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我院被省文明委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五、着力提升队伍素能,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始终把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战略任务,坚持常抓不懈、长效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造就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落实每周党组会、每月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专题活动,班子成员做思想政治站位的表率。院机关党委连续15年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大力倡导“靖检兴衰、我的责任”的理念,开展检察长授党课、“我们争先缺什么,我为创优做什么”大讨论等活动,举办检察道德讲堂、检察职业伦理讲座,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持续增强。注重与干警的思想交流,全面实施“倾听计划”,及时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困难。我院工会被省总工会命名为“模范职工之家”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岗位练兵力度,围绕修改后“两法”、新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形式多样地组织学习培训、庭审考核、案件评查等活动,促使干警固化基本规范、强化基本技能。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实行新录用干警轮岗锻炼、青蓝结对等制度,着力解决本领恐慌、能力危机问题。积极拓展学习交流平台,成立业务研讨小组,建立健全干警绩效考核机制,利用局域网公议干警实绩,在全院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全年,有31人次获得各级各类表彰,1人被评为全省“十佳侦查监督能手”,在靖江市政法系统业务技能大赛中获团体一等奖。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部署,出台《关于改进作风“十个严禁”和“五项提倡”的规定》,开展“我与群众心连心,我向村干学本领”基层体验日、“与明霞同行,为窗口增光”演讲比赛等活动,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精细化管理,出台《检察事务管理实施细则》,全面细化干警的岗位职责和执法流程,实行周一晨会、每月院务会的督查推进模式,营造立说立行、只争朝夕的实干之风。狠抓检风检纪督察,安装指纹考勤系统,开展会风会纪、车辆使用等专项督察42次,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全年无重大违法违纪。年内,最高检先后对我院规范警车管理使用和多措并举提升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做法予以推广。

各位代表,2013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无不凝聚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的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执法理念与修改后“两法”的新要求仍有差距,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尚有提升的空间;三是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的力度与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期待仍有差距;四是信息化应用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要求,科技强检的步伐还需加大。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也是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加快融入苏南的重要一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参与、促进、保障改革为己任,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强化执法办案为主线,落实执法办案规范化、事务管理精细化两项机制,突出业务工作、队伍建设、信息化应用三个重点,为靖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贴近全市中心工作为导向,增强服务大局的推动力和检察工作的亲和力。把握好“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目标和“富民之策、民生之忧”的内涵,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积极地参与平安靖江、法治靖江建设,更加有力地强化服务,用实实在在的举措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二是以提升办案规模质效为关键,增强执法办案的影响力和检察机关的公信力。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底线思维,更加注重打击刑事犯罪的综合效果,更加注重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的科学性、有效性,更加注重实现诉讼监督力度与质效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以探索推进检察改革为契机,增强品牌创新的生命力和争先创优的竞争力。自觉将检察工作放到全面深化改革中谋划和推进,坚持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原则,着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努力打造更多具有靖江特色的工作亮点

四是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龙头,增强检察队伍的战斗力和制度管理的执行力。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流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地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融入苏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1.“五位一体”工作模式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逮捕、起诉、监督、预防、维权一体化工作模式,通过专业化、集约化办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增强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和促进依法行政,我院依托政务内网构建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流程跟踪、监督管理、案件咨询、业务研讨等。

3.“明霞窗口”:以我院“江苏省十佳女检察官”丁明霞名字命名的检察群众工作品牌。工作方针是“温情执法、细心解忧、能动服务”,工作模式是以全院干警为主体,以为民服务中心、检察室、群众工作站以及各职能科室为平台,开展巡回接访、预防宣传、检调对接、扶贫帮困等工作

4.“六进”活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5.“个十百千万”办案质效保障工程:按照泰州市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在局域网上设立1个“办案质效”公示栏,每年开展10项执法办案现场督查,评查100件案件质量,评审1000份法律文书,接受社会各界评议执法办案工作10000人次。

6.“七种情形”:根据最高检、省院有关规定,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以下情形实施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7.“倾听计划”:按照泰州市院统一部署,组织广大干警通过请上来听、走下去访、面对面谈等方式,认真倾听包括同事、退休同志、相关部门、案件当事人、代表委员、企业界、网民、干警家属、左邻右舍等10个方面的心声,努力找准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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