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2019靖江检察工作报告
2019-01-16 17:17:00  来源: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2日在靖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检察业务、队伍、网信保障一体建设,实现了职务犯罪侦防转隶后的转型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融入发展大局,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

  强化“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必须服从服务顺应大局”的理念,聚焦中心工作,聚力精准服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策应市委部署,出台《服务保障“三大主题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防控风险的13项举措,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积极服务非公经济,坚决执行最高检明确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推进“检润民企”项目,员额检察官走访艾兰得、东华测试等25家民营企业问需,落实服务保障措施。积极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妥善办理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贷款、信用卡诈骗、非法集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提起公诉34件72人,有力促进企业合法经营。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实施“公平正义感知工程”,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全市244名检察群众工作联络员的作用,全年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65件次,推行院领导轮流接访、要素化反向审视、涉检信访多元化解等机制,让人民群众充分感知司法公正和司法温度,四级代表委员“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主题视察时予以高度评价,制发《反向审视提醒函》的创新做法先后得到省院领导批示、最高检推广。积极研判风险源点,就网络支付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电信诈骗等隐患,结合办案调研形成《情况反映》15篇,上级机关转发8篇,其中针对一些容留吸毒案中吸毒人员未被依法强制戒毒的情况,深度分析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撰写《谨防自首沦为规避强制隔离戒毒的“挡箭牌”》得到市委领导批示,据此制发的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活动,50名脱管的吸毒者被强制戒毒。

  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突出对特殊贫困人口的司法救助,积极用好救助资金,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向7个交通肇事、故意杀人等案件被害人的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13.2万元。对于“新风行动”大走访中发现的旺稼村一村民因病致贫的情况,检察人员自发捐款16000余元。突出对监护人缺失、留守等困境儿童的政策救济,出台《关于加强被羁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问卷调查、联动保护等机制,发现3名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符合“事实孤儿”救助条件,及时协调民政部门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享受低保政策。突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积极运用支持起诉、执行监督等检察监督手段,依法维护农民工、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12名农民工在泰兴一工地未能全额结算工资的问题,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推动追加被告、督促到庭应诉,帮助追回欠薪12万余元。

  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向环境污染宣战的部署,开展“民生民利‘检察护航’”活动,积极跟进“263”专项行动的后续整改,主动参与长江岸线“三个三分之一”绿色生态保护整治,会同水利、环保、港口等部门实地察看百里江堤,绘制我市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地图,共同寻求修复沿江生态的最佳路径。针对公安部、环保部、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的“9.5”污染环境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监督立案单位犯罪1件,追捕主管人员1人。针对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案,检察长带队成立专案组,推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诉1人。针对黄浦号趸船、高鑫隆码头逾期占用水域、违法建设、排污等问题,全面调查取证,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立案监督等手段,督促、支持相关部门履职,从而使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妨害公务的严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针对2014年“5.9”水污染事件,开展公益诉讼调查,收集索赔证据,历时4年与环保局紧密协作,共同推动向责任企业提起全国首例以省政府为原告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判决安徽海德公司赔偿环境修复等费用5400余万元,其中涉及靖江2700余万元,做法得到《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报道。

  二、强化法律监督,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检察产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扫黑除恶纵深推进。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协作,建立线索移交、专案组办理、案情通报、信息日报等机制,确保精准打击,全年依法批准逮捕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63件104人,提起公诉132件240人。坚持办案关口前移,对“4.27”恶势力聚众斗殴涉枪命案、我市首例“软暴力”索债案等涉黑涉恶案件,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固定证据,及时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难题。聚焦打击重点深挖细查,把线索排查作为推动斗争深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对5年来的案件组织“回头看”,对在手的案件每案必挖,努力从中发现窝串案、“保护伞”等问题。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依法监督,严格定罪标准,既不降低入罪门槛,也不抬高出罪标准,客观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诉讼监督做优做强。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推进“刑拘后未提捕未移诉”、“另案处理”等专项监督,继续坚持每季度向侦查机关通报提捕、移诉案件质量,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1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件,追捕3人,追诉5人。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等专项行动,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件,提出刑事抗诉4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改判6件,监督纠正一起通过虚假诉讼将赌债合法化的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160万元。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对一起强奸幼女案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量刑不当的问题,依法提出抗诉,最终二审法院将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改判为四年。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清理、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等活动,纠正监管活动违法8件,纠正脱管2人、漏管1人,监督收监执行7人,陈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针对因组织卖淫获刑十年却在申请保外就医期间脱逃的罪犯王某,历时4年跟踪督促,最终使其收监执行;针对职务犯罪罪犯邢某判决后财产刑迟迟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深入排查财产线索,以检察建议推动执行地法院将91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针对被判刑11年的孕妇朱某利用再次怀孕规避收监执行的问题,在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及时督促收监。相关案例多次得到《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公益诉讼做优做实。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切实肩负起“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使命,致力保障民生民利。大力营造守护公益的社会氛围,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举办以“公益诉讼,为了您的美好生活”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与邮政公司共建“公益邮路”,向社会综治网格员推广“公益卫士随时拍”平台,社会公众的公益保护意识得到提升。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的部署,继续推进食药安全检察行,会同市场监管、农委等部门,开展网络餐饮安全专项整治、饮料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飞检”等活动,发现一批假冒驰名商标饮料、网络商户超范围经营、去皮芋头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9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立案11件,就一起销售“毒狗肉”案件提起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注重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事前上门充分听取意见,实行对等送达,主动向人大报备。全年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41份,采纳回复率95%。对于经督促履职仍不到位、国有资产流失、长江生态资源受损的2起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改革部署,推动工作模式转型,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更加全面、平衡、充分的发展。

  稳步落实各项司改任务。按照省市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方案要求,将检察室以外的13个科室整合为7个部,设立专业化办案组,以岗位明确负责人,实行多岗位联动互补,确保职能履行顺畅。针对“捕诉一体”的改革难点,合理调配刑检一部、二部的人员和受案类型,开设办案流程、审查技巧等专题小课堂,推进公诉质效提升年、积案清理等活动,保持工作不断、质效不降。坚持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为抓手,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全年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14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8次。修订完善《三类人员岗位绩效考核评比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每日监控办案流程,每月抽查案件质量,每季度检委会讨论评定,及时发现、通报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

  主动适应诉讼制度改革。深刻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强化精准指控意识,完善自行补充侦查、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机制,确保起诉的事实证据经得起庭审实质化的检验。全年依法批准、决定逮捕175件235人,提起公诉660件942人,报送泰州市院审查起诉7件15人,不批准逮捕140人、不起诉47人。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组织员额检察官上门走访12家律师事务所,收集问题建议,检委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一时间会商司法局建立向检察院派驻值班律师制度,为接受讯问的犯罪嫌疑人现场提供法律帮助,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严格落实程序从简、实体从宽的要求,细化量刑建议规范,统一案件起诉标准,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61件85人,实现了效率与公正的双向提升。认真贯彻国家监察法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积极完善与监察委办案的衔接,依法做好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确保职务犯罪案件优质高效办理。全年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2件4人,决定逮捕2人,提起公诉4人。

  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运用信息技术辅助办案,投资建成检委会议事、远程视频提审、出庭一体化等信息系统,制作电子卷宗3285册,运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261件,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自动发送权利保障短信1626条,“执检小智”实现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全覆盖,绩效考核软件实现员额检察官全要素考核,办案效率大大提高。打造便民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网上信访大厅,运行“苏检e访通”网上接待、远程办理申诉案件6件次,检察门户网站集群发布信息10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655份,接受律师网上预约申请25件。建设高效智慧管理平台,推广应用“苏检掌上通”,行政管理均在网上审批,行政事务均在网上流转。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升级检察涉密网安全防护设备,规范网络平台、案件网络报道、文件信息网络发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等管理,全年无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四、狠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按照“五个过硬”的标准要求,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将重大案件办理、公益诉讼、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等情况专题向市委报告。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等专题学习,争创“五个过硬”基层院领导班子。扎实开展“解放思想谋发展、对标找差求突破”大讨论活动,对标先进院,解决制约检察工作的瓶颈问题,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月晒季评年考”等制度,建设党员组织生活馆,开展党员进社区、党员义工服务,实行党员亮身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牢抓意识形态工作,制定《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全员运用“马洲清风”APP,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综合分析,落实“六必谈”制度。我院机关党委连续20年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经验得到省院推广。

  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凡是重大案件、重要动态均通过《简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及时报告,每季度向代表委员寄送《检察工作通报》,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次,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5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发布《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提醒》,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深入推进“六查一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问题查摆与整改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贯穿于队伍教育管理的方方面面。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建立廉情信息库,推行检务督察“一月一重点”,对司法办案、纪律作风等方面动态督察125次,对2015年以来工程项目、涉案款物和“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私设“小金库”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队伍保持无违法违纪。

  注重能力提升。积极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以培养专门型、实践型人才为重点,继续实施全员读书计划,举办一线实务的“周一素能提升微讲堂”47期,《PPT培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的经验得到最高检《检察队伍建设》刊载。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实施青年英才“331”计划,开展“清风读书社”活动,选派11人至电视台、报社、市场监管局、环保局跟班学习,年内1篇论文荣获全国法学年会论文优秀奖,1件新闻作品荣获“中国检察好故事”优秀奖,2项课题通过泰州市法学会结题评审。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成立9个实务研究团队,通过搜集案例、精读书籍、会商研讨、承担课题、开设讲堂、承办大案等措施,培养不同领域的专家型人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持续锻造“明霞团队”,开展“岗位素能我有什么”、“23问我做什么”、“争先创优部门主抓什么”、“责任担当我缺什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提升全院争先创优的精气神,年内70人次获得各级各类荣誉。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市政协和全体代表委员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诉法修改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学习贯彻上还需进一步深入;二是检察职能履行仍存在不全面、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司法能力和水平尚有提升空间;三是改革配套机制未能全面建立,检察品牌创新力度仍需加大。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重点研究、努力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监督能力建设年”为主题,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不断提升检察业务、队伍和综合保障水平,努力使靖江检察工作与靖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深化改革开放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全面小康实现历史性胜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的学习领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既抓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又抓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大走访大落实、群众工作联络员、12309检察服务等工作机制,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有效惩治犯罪、保障民生、维护公正。

  三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提升平安靖江、法治靖江建设中的检察贡献度

  。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强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民生司法保障,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四是坚持探索创新、深化改革,增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抓好“精装修”,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监督制约、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难题,为做实做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提供机制保障。

  五是坚持以党的建设新要求,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深化纪律作风建设,繁荣检察文化建设,持续打造“明霞团队”,激励广大检察人员新担当新作为,做护法的卫士,当普法的先锋。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凝神聚力、砥砺前行、奋发有为,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我市“产业优势再夯实、品质城乡再做实、绿色生态再抓实、民生幸福更平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袁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