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三地四城”建设实施意见
2017-10-23 15:55:00  来源: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服务保障“三地四城”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泰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和靖江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靖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沿江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江海联运的枢纽港城、绿色生态的宜居之城、两化融合的智慧之城、万众汇聚的创新之城”建设,现结合靖江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1.着力优化投资环境。策应“一核、两带、两链”产业功能分区,依法惩治影响企业、项目正常运作的违法阻工、欺行霸市以及以各种名义强迫向企业收取“保护费”、“封口费”的犯罪,维护好有利于项目招引的社会治安环境。积极参与开展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企业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引导、督促各类市场主体诚信规范经营。

  2.规范市场管理秩序。强化对市场监管者的法律监督,广泛听取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意见和建议,重点监督、纠正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靖江对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的吸引力。 

  3.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围绕科技创新、各类专项补贴的审批和发放、金融财税制度改革、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重组改制、扶贫开发、城市建设等领域和环节,加大查案力度。切实加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开展查办“新网工程”补贴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创新“贪渎并侦”模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对涉企犯罪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4.全力保护地方品牌。紧跟创新之城的建设步伐,加大对自主品牌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动保护机制,对涉及科技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案件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社会风险研判等手段,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5.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非公组织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认真听取相关行业、领域关于法律监督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完善非公经济检察保护的具体措施。依托非公组织检察预防服务中心,深入推进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我市非公经济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讲座、风险源点排查等活动。 

  6.保护干事创业热情。贯彻落实中央“加强重大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宽容改革失误”精神,慎重对待应对经济新常态、推进“三地四城”建设中争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正确认定罪与非罪,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查办案件,对于立案后发现不构成犯罪或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及时撤销案件或作不起诉处理。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被错告、诬告的当事人,在查明事实后第一时间通过适当途径为其正名,最大限度保护干事创业的热情。 

  7.强化基层检察服务。围绕“一廊两区五园多点”的农业空间布局和“一体两翼多特”的城镇布局,完善乡镇检察室设置,充分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与基层党委政府以及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机构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密切与检察群众工作联络员的联系,加强与代表委员的互动,继续推进“明霞窗口”检察乡村行、集市庙会摆摊等活动,既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着力发现为获取不当利益而违法阻碍项目建设、城市改造,严重损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犯罪线索。 

  二、紧贴中心工作履行检察职能,着力助推“三地四城”建设 

  8.助推加快港口建设。围绕打造“江海联运”枢纽港的战略规划,依法查办和打击影响中谷海运、桥梁科技产业园、姜十线航道改线等重大项目建设的各类犯罪活动,联合海关、公安机关严肃惩治走私、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影响港口运行秩序和航道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查办妨碍完善港口支撑体系、加快港口转型升级、优化港口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保障“以港兴城,以产强港,以城促产,整合发展”的战略落地生根。

  9.嵌入项目跟踪预防。针对涉及经济转型升级、关乎民生民利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全程跟踪监督,依托“走百家机关、访千名干部”活动、网上警示教育基地、预防邮路、预防志愿者工作团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检察建议工作,帮助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消除认识误区,明确不作为、乱作为与超前探索、预判不足的界限,使“预防生产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10.实施“绿色护盾”工程。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市院“碧水蓝天”专项行动部署,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开展环境污染公益调查,强化公益诉讼、督促履行职责、立案监督、查办渎职犯罪等工作,助力提升靖江生产力发展中的“含绿量”。

  11.强化社会风险防控。深入分析司法办案中反映出来的犯罪动态、趋势以及背后隐藏的苗头性、倾向性社会风险,通过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途径推动党委政府不断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有效防范管控社会风险。积极参与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特殊人群帮扶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检察帮教,继续引入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干预机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12.推动社会矛盾化解。落实检察长接访、包案化解等制度,不断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引发的控告申诉举报,有序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13.大力弘扬法治文化。积极参与案件信息公开网建设,及时规范上传终结性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强化“明霞窗口”微博、微信的互动功能,做到评价有回复、预约有接待、诉求有行动。整合网上、网下为民服务中心的平台资源,及时发布检务公开相关信息,提高控申接待、律师阅卷、前台咨询等服务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强化讯问、庭审、答复等环节的以案释法工作,使执法办案成为体现法治、宣传法治的重要载体。形式多样地开展法治宣传,依托典型案例宣讲、预防讲座、检察微电影等各类载体以及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预防协会、乡村巡回放映宣传队等组织,推动社会形成尚法守法的法治文化。

  三、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14.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坚持以随机分案与指定办案相结合的分案模式,同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强制措施等情况,探索推进繁简分流,与法院共同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刑事速裁等诉讼制度,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实施“个十百千万”办案质效保障工程,落实过问案件重点评查、六类重点案件评查、每半年抽样评查、检察长参与案件评查等制度,实行业务工作态势定期分析,坚持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15.完善公共利益共同维护机制。聚焦公益领域,突出危害食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侵害不特定人利益的问题,依法介入,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等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开展调查,针对有关问题形成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等救济措施,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对于行政救济尚不能完全弥补或修复损失的,探索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提起公益诉讼,促使有关单位或个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16.着力推动规范依法行政。围绕全力打造“平安法治建设示范区、社会治理创新样板区”的目标,坚持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角度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明确专人强化跟踪监督,在发现纠正执法不严、以罚代刑问题上下功夫。密切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健全检察建议答复反馈和向人大备案审查制度,在良性互动中推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17.认真落实改革试点各项任务。严格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等工作部署,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共同破解改革试点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以上率下、层层紧压,切实增强服务保障“三地四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8.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泰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和靖江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靖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牢固树立全局视野、长远眼光,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市委“1211”和“三步走”发展战略,着眼“三地四城”建设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扬“聚沙成洲、奋发超越”的靖江精神,积极投身靖江新一轮干事创业的大潮中,把是否有利于推动和促进项目突破、改革深化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靖江提供强劲的检察驱动力。 

  19.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络、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服务“三地四城”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的职责。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本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谁负责,落实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措施。要坚持项目化管理,将目标任务细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步骤,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检务督察部门要强化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现场察看、社会测评、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动态,通报工作情况,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的指示,将思想政治工作重心放在党性教育上,突出对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组织学习,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修订完善制度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筑牢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防线。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大排查、大讨论、大提升”教育整顿,保持廉政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以每周督察、月末“亮丑行”、季度联席会、年度考核为主要内容的节点式管理,建立健全干警异常行为互相提醒、日常行为失范扣分、重点部门巡查等制度,实行“一案双查”、自我剖析式教育、办班培训等措施,动真碰硬地锤炼队伍“三严三实”的作风,力争在“三地四城”建设的伟大征程中有新作为。

  编辑:褚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