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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报道靖江市检察院未检工作相关做法
2019-08-06 10:47:00  来源: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8月5日,《江苏法制报》02版以《靖江检察警醒“临界”未成年人》为题报道了靖江市检察院未检工作相关做法。

  靖江检察警醒“临界”未成年人

  葛东升 翟淋华

  盗窃钱物的寒武(化名)因为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靖江市检察院在办理这起案件时,对他发出《检察警醒书》,促其改过自新、勤劳致富。7月8日,他在理发店拿到第一笔工资,高兴地打电话告诉检察官。

  为防止临界人员越界为犯罪,自2018年3月开始,靖江市检察院探索《检察警醒书》做法,建立早期干预机制,将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临界”未成年人作为重点监管和预防对象,分别与“临界”未成年人及其家长面谈,全面了解监护教育状况后,制作有针对性的《检察警醒书》,并邀请公安人员参加,适时向临界未成年人发出《检察警醒书》进行开导和训诫,让临界未成年人“零距离”感受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严肃性,强化内心约束感。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辅以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组织公益活动等多种临界预防举措,有效减少“临界”未成年人涉罪风险。

  《检察警醒书》的内容涵盖临界未成年人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未进入司法程序的原因、行为的根源、应当吸取的教训以及引导性建议等6个方面,以此告诫临界未成年人法律的特殊保护不是无限的纵容,促使其引以为戒、真心悔过。

  截至目前,靖江市检察院共向13名临界未成年人发出《检察警醒书》,其中包括2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4名轻微违法行为未成年人、7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通过事先预防,提前帮教,扭正行为,将13名临界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引回正途。13人都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其中有3人在学校继续学习,5人有相对稳定的工作。

  编辑:许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