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委曲福田书记批示精神的通知》精神,4月13日,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传达学习了泰州市委曲福田书记关于刘军醉驾事件发生的批示精神,以及市院关于学习贯彻工作的具体要求。
会上,办公室主任刘桂松突出强调,要从刘军醉驾事件中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做到规范公务用车审批,加强交通规章制度的学习,不开违章车,严格落实禁酒令,切实维护好检察形象。
法在身边|人生没有“后悔挂”
法在身边|车窗前的“黑手”
法在身边|熟人作案!一条朋友圈牵出黄金盗窃案
文化品牌|“明霞窗口” 越擦越亮
靖江检察新浪微博
靖江检察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