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贵以国家公诉人、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对顾某交通肇事罪、陆某某妨害公务罪两案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过程中,刘贵检察长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举证、质证,庭审调查后,又从本案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犯罪原因、被告人应负的刑事责任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
此次庭审前,刘贵检察长亲力亲为,加班加点进行阅卷、制作审查报告、提审、纠正违法、在短短一个月内办结两个案件,并在一天之内开庭审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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