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省院检务督察组至靖江市检察院进行专项督察,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贵,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盛振宇陪同督察。
督察组成员详细查看了靖江市检察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财务支票、印鉴管理的相关情况,对靖江市检察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检察官(助理)代表等10名干警进行了“三个规定”和“十条禁令”的现场测试,随机抽取了2018年不捕不诉、危险驾驶、职务犯罪等案件卷宗。
通过此次检务督察,必将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提升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好地促进靖江检察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