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检察护企|《工人日报》报道靖江市检察院“检察护企”相关做法
2024-05-31 15:27:00  来源: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5月30日,《工人日报》报道靖江市检察院“检察护企”相关做法。

  检察院审查发现被执行企业涉嫌转移财产

  检察履职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燃眉之急

  葛东升  吴林

  “衷心感谢检察院为我们公司要回了货款。”日前,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接到了来自无锡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的电话,感谢检察院解决资金周转燃眉之急。

  2021年3月,因买卖合同纠纷,设备公司将靖江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二审判决工程公司给付设备公司货款及违约金、利息损失共计80万余元。同年8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扣除相关诉讼费用后,发还设备公司12万余元。同年12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3月,工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2024年1月,靖江市检察院收到设备公司申诉,经初步审查认为:工程公司可能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对待外地民营企业,我们做到一视同仁保护。”靖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盛振宇介绍,检察官调阅资料发现工程公司开设有两个银行账户,仅执行了其中有14万余元存款的银行账户,未对另一仅有小额存款的账户采取执行措施。执行期间两次查询发现该小额账户存款有变化,余额从7.78元增至756.97元。

  1月17日,检察官调取了该账户银行交易明细,发现案件执行期间,该账户有多笔资金进账,现已全部转出。原来,这个账户,才是工程公司资金主要进出账户,工程公司未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涉嫌转移财产逃避执行。2024年2月,靖江市检察院以工程公司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移送犯罪线索。2024年3月29日,工程公司股东依法向工程公司缴纳了出资款,设备公司作为债权人从工程公司破产财产中分得68万元。

  编辑:袁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