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江苏法治报》报道靖江市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相关做法。

“白户”沦为犯罪工具
一场精心编织的骗贷陷阱
通讯员 黄滔
“我只是想帮朋友个忙,怎么就成了替罪羊?”2023年夏天,在外省打工的小赵以为只需帮朋友个小忙,配合去银行贷个款签个字就能轻松赚取3000元“劳务费”,却不知自己正被卷入一场涉及60余人的特大骗贷漩涡。
当他所谓的“朋友”递来伪造的单位收入证明时,他丝毫没意识到这些文件即将成为自己人生中最沉重的枷锁——三个月后,他“莫名其妙”成为某银行的失信用户,而以他的名义所购买的奥迪轿车,早已流入二手车交易市场。
这场由老王团伙精心策划的“白户购车骗局”,每个人在其中均有明确分工:老王通过网络招募“白户”(即未办理过信用卡和贷款的客户),并将其包装成“优质购车客户”;小李化身“车贷中介”,负责寻找目标银行及银行所在地的车源……很快便完成提车、上牌、转卖的全套操作。当银行信贷系统显示“小赵”等“白户”已成功“购车”时,车辆却早已被转卖他人,银行也遭受了一定损失。
面对60余名涉案人员的交错供述和40余套虚假贷款证明文件,检察机关紧盯资金流、汽车流,实现双重证据锁定,对老王等核心成员从严批捕起诉,而对主动投案、积极退赃的从犯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建立分层分类处理,将涉案人员依主观明知、参与程度追责,同时将退赃金额与量刑适用直接挂钩,促使涉案人员主动退缴赃款120余万元;更在审查中发现关键洗钱账户线索,成功挖出隐藏在二手车交易链中的洗钱团伙,实现全链条打击,并对3人以洗钱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主犯老王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