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江苏法治报》报道靖江市检察院未检工作相关做法。
靖江给首发联合“督促监护令”
通讯员 刘佳
未成年人小磊屡次违反校规校纪,甚至有“临界犯罪”行为,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为督促小磊的家长强化家庭教育责任,近日,由靖江市检察院、妇联、教育局、学校和社工组织共同参与的“家庭教育指导会”在靖江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官向小磊的监护人发出了该市首份联合“督促监护令”,要求其正视教育问题,改变相处方式,帮助孩子重建行为模式,密切配合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法治教育、心理矫治及其他个性化帮教活动,并明确督促监护和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期限为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