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靖江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靖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022-05-26 15:07:00 来源: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袁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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