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把“三个规定”融入办案办事全过程,持之以恒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和对“三个规定”填报中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领导带头填报,层层传导责任,通过定制手机彩铃、随案发放监督卡等方式,加大“三个规定”的社会宣传,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2022年上半年,全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5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件,员额检察官填报10件,其他人员填报2件。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督促我们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