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单位不足 3 家,故本项目废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三、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靖江市阳光大道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523-8499328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南环东路 88 号恒天商务广场 A幢 818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0523-84505368
电子邮箱:839347530@qq.com
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