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人民检察院电动自行车车棚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靖江市人民检察院,现委托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靖江市人民检察院电动自行车车棚项目
2.项目名称:JJJCY20240004
3.工程地点: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4.项目内容:靖江市人民检察院电动自行车车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5.施工工期:1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造价: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电动自行车车棚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74701.11 |
70966.05 |
四、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五、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一年后付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需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4、必须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止。
2、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1)如法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B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需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本项目报名费300元(叁佰圆整)。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点:靖江市江洲路2号广天.宝丽广场七幢4楼)(从东面电梯)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944823789。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09:30时;
2、地点:靖江市人民检察院718会议室
3、未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23-84993280
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江洲路2号广天宝丽广场七幢4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94482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