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对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后厨服务项目采用江苏省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开比选采购。 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 比选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靖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SZC-321282-FW2026-01096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298400
(四)项目地点:靖江市阳光大道3号
(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服务品目: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八)所属行业:餐饮业
(九)服务周期:365天
(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8.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服务类网上商城平台(https://js.fwgov.cn/home)上发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四、响应时间
响应开始时间:2026-04-10 16:10,响应截止时间:2026-04-17 16:10
五、项目评审
预计评审时间:2026-04-17 16:15
评审地点:靖江市阳光大道3号
备注:具体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电话:052384993280
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3号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