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靖江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在身边|合谋的“调包大戏”
法在身边|“入侵”的空调外机
法在身边|警惕“上头”电子烟
法在身边|跨省追踪 让“伪劣灭火器”无处遁行
靖江检察新浪微博
靖江检察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