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靖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杰和二部、五部主要负责人一行受邀至市场监管局,就该局正在办理的数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遇到的管辖、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区分、罚款抵罚金等问题进行了会商交流。会上,检察人员还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条文的新修正内容,建议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审慎办理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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