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靖江团市委召开十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并发布《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靖江市检察院被授予“2020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团支部书记张洋被授予“2020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交流发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靖江市检察院团支部将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院党组和团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发扬“三牛”精神,切实履职尽责,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全市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