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报道靖江市检察院落实“公平正义感知工程”相关做法
6月21日,《江苏法制报》以《靖江司法救助让失独家庭不失爱》为题报道了靖江市检察院落实“公平正义感知工程”相关做法。
靖江司法救助让失独家庭不失爱
通讯员 许靖 朱婧超
“丁检察官,您帮我家申请的司法救助款到账了,我想当面跟您说一声谢谢,感谢你们雪中送炭,让我们燃起了新的希望!”5月28日,靖江检察院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的被救助人赵某再一次走进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明霞窗口”,送上一面写着“司法救助暖民心,人民检察为人民”的锦旗。
赵某是靖江城区附近的一名村民,就在2018年春节前,赵某的母亲驾驶电动车载着赵某的女儿去亲戚家途中,经过该市一交叉路口时,与韦某驾驶的农用运输车碰撞,双双身亡。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公诉部门及时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同时建议该院控申部门对此案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接到公诉部门的建议和赵某的申请后,“明霞窗口”负责人丁明霞主动承办此案。经实地走访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所在的村委会,她发现,为处理两个亲人的后事,赵某家共花去住院费、丧葬费等近15万元,对这个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可以说是雪上加霜,而韦某家有80多岁的母亲,且患中风,长年坐轮椅,生活不能自理,妻子无业,家庭生活来源原仅依赖韦某开农用车维持,而套牌农用车又无任何保险,事故发生后仅能支付少量赔偿。
通过细致审查,赵某家的情况符合检察环节国家司法救助情形,该院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时报市委政法委审核。近日,赵某家收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靖江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检“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不断探索创新司法救助机制,加强与公诉等部门的联系,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办理了一批司法救助案件。据统计,2017年以来,该院办结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5万元,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