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靖江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及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精神。
靖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贵就如何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及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五大成果和目前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增强肩负使命的责任感。二是紧紧围绕三年工作目标,在“八个坚持”和实现“十个新突破”上,强化检察担当,主动作为,履行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职责。三是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强化办案政策措施,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推动侦诉判有效衔接,确保专项斗争在法律轨道上正确运行。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机制,刀刃向内,开展自查,始终保持检察队伍纯洁性。
同时,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了《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的通知》,并要求所有党员同志都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严格执行《通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