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刘贵检察长组织涉众型经济犯罪实务研究团队成员开展研讨活动。
按照2019年度学习计划,刘检带领团队成员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第113期周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对该案中涉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犯罪的认定标准问题,从检、法、辩等多角度进行深入研讨。
之后,对近一年来团队研讨总结出的涉众经济犯罪的案件定性、数额认定、证据采信、参与人的刑事责任、投资人的身份确定、财产处置、信访矛盾化解等21个方面的办案观点,刘检带领团队进行了回顾学习和认真研讨。
最后,刘检要求研讨小组成员要善于利用身边学习资源,充分利用工作业余时间,不断充实完善涉众型经济犯罪实务研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