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江苏法制报》以《女儿终于可以安心中考了!》为题报道了靖江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相关做法。
女儿终于可以安心中考了!
唐威
“女儿终于可以安心中考了,谢谢检察官!”6月10日,距离当地中考还有一个星期不到的时间,靖江市检察院检察官到犯罪嫌疑人杨某家中了解情况,并给杨某的女儿送去了中考的祝福。
2019年5月,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在与在押人员日常谈话中了解到,杨某有一名即将参加中考的女儿,女儿平时都由杨某照顾,考虑到杨某女儿的特殊情况,检察官决定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经初步审查,发现杨某在驾驶过程中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案发后主动报警,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
由于中考在即,为了更快地查清案件情况,检察官多次向侦查、公诉环节的承办人分别了解案情,获悉杨某涉嫌犯罪的案件事实清楚,相关证据已经收集固定。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检察官主动联系被害人近亲属和杨某所在单位负责人,听取他们的意见,最终向靖江市公安局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当月,靖江市公安局采纳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杨某得以取保候审。
“希望你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全心全意照顾你的女儿,为即将中考的她当好后勤兵。”5月10日,在靖江市看守所的大门前,检察官仔细叮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