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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报道靖江市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农民工权益相关做法
2023-05-06 17:07:00  来源: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5月4日,《江苏法治报》报道靖江市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农民工权益相关做法。

  “老板欠我们的工资全要回来了”

  通讯员  丁明霞  吴林

  “谢谢检察官,老板欠我们10个人的工资全部要回来了,要是没有你们的支持,我们都不知道去哪里要这个钱!”近日,靖江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接到来自贵州省的小伙子小莫的电话,听得出来电话那头小莫由衷高兴。

  2022年2月,小莫收到陆某发来的微信,请他帮忙找一些工人到靖江务工,并承诺给小莫每月保底工资9000元,其他工人8000元,包往返路费、包吃包住。小莫赶紧联系了9名来自四川、贵州的工友奔赴靖江。

  初到靖江,还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陆某就给每人发了1000元生活费,并预支了500-2500元不等的工资,小莫等人也安顿下来开始工作。一个月后,陆某竟然不发工资和生活费了,小莫等人估算了一下,陆某总共欠他们10人工资5.4万余元。工友们一气之下回了老家。

  一直拿不到工资,怎么办?小莫想到去靖江市法院起诉,但因靖江并非陆某的住所地,又拿不出证据证明靖江为陆某的经常居住地,故法院无法立案受理。

  “我拿不到工资是小事,工友们都是信任我才大老远来到靖江的,拿不到工资,我对不起他们啊!”留在靖江讨薪的小莫十分着急。经法律援助律师介绍,他来到靖江市检察院请求支持起诉。

  2022年8月,靖江市检察院检察官听取案件基本情况后,认为该案涉及10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决定受案审查。承办检察官制定了周密的调查取证方案,迅速至靖江市公安局、靖江市行政审批局、靖江市档案馆、靖江市法院及陆某租赁房屋所在的村民委员会等单位调查取证,所有证据都指向靖江为陆某经常居住地,小莫可以在靖江起诉,向陆某讨要工资!

  承办检察官迅速行动,调查固定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并于次月就向靖江市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小莫起诉追索劳动报酬。小莫的9名工友也纷纷委托律师向靖江市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2月,小莫和工友们收到了民事判决书,他们的讨薪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今年3月,经强制执行,小莫等人的银行账户陆续收到来自靖江市法院的执行款,陆某拖欠的5.4万余元工资已全部执行到位。

  近年来,靖江市检察院发挥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支持仲裁等职能作用,与法院、法律援助中心、仲裁委等多家单位形成协作机制,共为56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92万余元,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烦薪事”。

  编辑:袁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