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吴某某盗窃案被靖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人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被告人吴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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