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新华日报》报道靖江市检察院“检察护企”相关做法。
靖江市检察院
深入推进“检察护企”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朱俊 许靖
靖江市检察院始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打好“检察护企”组合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近日,在靖江市检察院回访确认时,靖江一家企业负责人表示了感谢。这是去年该院在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中成功办理的江苏首例破产重整企业金融信用修复行政监督案,帮助该企业实现金融业务正常办理。
2022年7月,一企业在成功破产重整后,因受之前不良金融信用的影响,无法办理融资授信、保函开具、资信证明等金融业务,影响公司经营发展。靖江市检察院接收到该线索,通过查阅破产重整材料、走访企业、与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发现因该公司沿用原有名称,客观上造成金融征信系统无法区分重整前后的公司,重整后的公司仍处于失信状态,无法通过融资审批。然而,根据《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重整成功后,投资主体、股权结构等发生根本性改变,不应再受企业重整前不良信用的影响。
找到问题症结后,靖江市检察院先后与征信管理机关、相关金融机构等召开联席会议,厘清各方在金融信用修复过程中的职责。在明确征信管理机关对金融信用修复等征信业务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后,向其发出积极履职建议,建议其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完善重整程序填录、添加信息备注等方式完整反映公司成功重整情况,逐步修复公司金融信用。2023年3月,该公司金融信用得到修复,各项金融业务也步入正轨。
企业的发展牵动着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冒金山的心。今年春节刚过不久,冒金山便陆续走访了新时代、新扬子等主力造船厂和重点企业,通过深入座谈交流、参观企业内部管理等,了解企业对检察监督工作的需求,征集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各项措施精准度。
走访结束后,针对企业家们普遍提及的希望对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司法机关出台的涉企政策等深入透彻了解的诉求,冒金山整理了相关资料,并制作课件,在“靖心暖企”五大行动启动仪式现场,为全市百余名企业家授课,讲述新《公司法》及《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企业的影响,从真实案例中提取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刑事法律风险向企业作出提示,让企业对照自我“体检”,通过“治未病”实现长足健康发展。
“我们将把企业家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建议纳入重点工作,全力以赴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以实实在在的‘检察护企’成果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新的贡献。”冒金山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