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卢某某等3人偷越国(边)境案被靖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卢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被告人朱某甲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被告人朱某乙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法在身边|险丢失的83万元
法在身边|旧手机里的法网追击
法在身边|“重操旧业”的蟊贼
法在身边|贪!中奖20万仍盗窃
靖江检察新浪微博
靖江检察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