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检察院率先在泰州检察机关试行向行政机关派出检察官交流锻炼
为贯彻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实行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的要求,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更好地推动靖江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9月11日下午,靖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丁明霞,民事行政检察岗位负责人顾正将靖江市检察院派出的首名“2+3模式”检察官潘梦送至泰州市靖江环保局,开展为期半年的交流锻炼。
按照上级规定,派出检察官将每周2天在行政机关工作,3天在检察机关工作,以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环保局分管行政执法的顾局长组织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与靖江市检察院联合召开座谈会,对靖江市检察院派驻检察官表示欢迎,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支持派驻检察官开展工作,重大的执法行动邀请派驻检察官全程参与。靖江市检察院丁明霞专委介绍了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派驻检察官工作的目的、意义及工作模式,要求派驻检察官在交流锻炼期间要熟悉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深入行政执法工作领域,深入参与到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中,加深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了解,提升综合素能。
派驻检察官潘梦表示将虚心向环保部门的各位前辈学习,认真做好派驻工作,完成锻炼期间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