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靖江市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贵原文传达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并对相关条款进行解读,同时学习了《检察日报》社评:《牢记党和人民的承诺,全面平衡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会议要求,各业务部门要将《刑事诉讼法》作为中心学习内容,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最后,刘贵检察长向大家推荐学习《张军检察长在第十期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赴西部巡讲支教启动仪式上的讲话》、《张军检察长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上的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