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江苏法制报》报道靖江市检察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相关做法。
靖江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范静 许靖
2019年9月,尤某在推自行车过马路时,被胡某某驾驶的小客车撞倒身亡,胡某某当场报警,公安机关认定胡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20年4月,靖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尤某的家属不服该判决,认为不应当判处胡某某缓刑,遂提出刑事申诉。
为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刑事申诉案件办理透明度,靖江市检察院充分运用公开听证方式,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息诉罢访工作。对该申诉案,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进行公开听证,党组书记、检察长钱飞亲自主持听证会,承办人及原案承办法官参加了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人介绍了该案基本情况后,申诉人陈述申诉理由与依据。承办人及原案承办法官详细阐述了案件认定的事实及判处胡某某缓刑的理由及依据。听证员经评议后,认为原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他们向申诉人解释了检察机关抗诉的条件,进行深入浅出的释法说理。钱飞检察长加强和申诉人的沟通,引导申诉人理性对待案件的处理。
近一年来,该院共处理信访件280余件,均及时依程序进行了一一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