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我院全面实施廉洁档案ABC等级考评,通过量化评价和刚性约束,严格督促检察人员时刻遵法纪、保廉洁。
一、科学设定考评指标,涵盖八小时内外
我院设定28项廉洁评价指标。一是突出作风建设。包括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隐瞒个人重大事项等。二是突出廉洁司法。包括泄露秘密、过问案件、私自会见、接受吃请、推荐律师等。三是突出八小时外,包括经商办企业、大操大办、民间非法集资、违背家庭美德等。
二、有效固化考评方式,实行扣分管理
我院廉政档案等级考评采用积分制形式,按照评价指标实行扣分。凡出现评价指标中的不良情形的,按情节轻重分别扣1分、3分、6分。监察室发现检察人员违规应当扣分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扣分事由告知该检察人员及所在部门负责人。
三、严格运用考评结果,树立廉政导向
廉政档案实行一年一考评,评价结果计入干部廉政档案,并刚性运用于年度绩效考核、考评等次确定等方面,督促检察人员把规矩意识、廉洁意识贯穿于工作生活各个方面。细化评价等次,根据扣分情况,检察人员廉政档案共有ABC三个等次:得分为8分以上(含8分),廉政档案为A等;得分为6分至7分的,廉政档案等级为B等;得分为5分以下(含5分)的,廉政档案等级为C等。强化问责追究,被评为C等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建议考评等级为基本称职以下(含基本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