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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范围
2017-10-19 16:10:00  来源:

  受理案件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统一负责受理下列公民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案件: 

  1、 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类13种犯罪线索的举报; 

  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类37种犯罪线索的举报; 

  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7种犯罪线索的举报; 

  4、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5、 不服靖江市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等的申诉; 

  6、 不服靖江市公安局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7、 不服本院刑事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和不服靖江市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8、 反映本院违法违规办案或者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控告; 

  9、 检察诉讼环节中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10、 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申请。
  编辑:褚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