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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少年
2019-12-05 10:07:00  来源: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宪法小常识:2014年我国正式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教育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为了让宪法精神浸润人心,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2日下午,靖江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来到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真武小学,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少年”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法治讲座中,靖江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翟淋华围绕什么是宪法、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加深同学们对宪法的认识;并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从主人公“小明”的每个法律年龄阶段入手,讲述“小明”从出生到年老、从婚姻到职场的一生均与宪法和法律息息相关,让同学们深刻意识到宪法和法律距离我们并不遥远;最后勉励同学们要从实践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良好氛围。

  编辑:袁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