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晚小品《“儿子”来了》说起……
今年的春晚小品《“儿子”来了》“正面刚”保健品诈骗传销引发热议,“排练床垫是葛优上当买的”也上了微博热搜,正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原来小品表演竟是现身说法。近年来,传销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安定的严重隐患,究其原因,不劳而获的想法加之充满迷惑性的话语使得传销组织的规模越来越大,亲戚拉亲戚,朋友骗朋友,很多人做起“赚大钱”的春秋大梦。绝大多数人一开始只是受害者的身份,经过一番洗脑,最终演变为加害者。
2017年5、6月份,张某等传销组织成员分批来到本市,租住于城区及周边民宅,建立以“家”为单位的多个传销窝点。他们以介绍工作、谈恋爱、见网友等名义,将新人骗入“家”中,采取非法拘禁、灌输传销理念等方式,引诱、强迫新人购买“天津天狮”虚拟产品加入组织并发展下线。截至案发,张某等人管理的团队已有传销人员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收取传销资金人民币31万余元。
2018年11月6日,我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对张某提起公诉。2019年1月30日,靖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检察官建议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摆正心态,擦亮双眼,提高防范意识,面对诱惑,多一分理智,少一分”一夜暴富“的痴迷,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