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靖江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协同靖江市新桥镇司法所、新桥镇妇联,共同对海陵区人民法院委托调查的一名靖江籍涉罪未成年人小雨(化名)进行社会调查。
前期,第四检察部主任翟淋华已与海陵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新桥镇司法所所长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制定详细的调查提纲。
调查初始,翟淋华在与小雨交流过程中,发现其存在紧张、焦虑情绪,对调查人员较为抵触。翟淋华充分发挥女性温柔、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实行“温柔询问”,逐步取得小雨的信任,查清问题症结,并了解其性格特点、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家庭成长环境等情况,为案件后续处理提供参考。
针对小雨因家庭疏于管教、网络交友不慎等原因走上犯罪道路的情况,翟淋华向其传授法治知识及自护知识,并就其下一步的学习和生活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
小雨的母亲对此次社会调查、帮教之举十分感动,表示愿意配合司法机关对小雨实施严格监管,督促其学习,使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