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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技术工作动态》刊登靖江市检察院技术岗位信息材料
2020-07-13 11:10:00  来源: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7月9日,2020年第17期《江苏检察技术工作动态》刊登了靖江市检察院信息技术岗位上报的信息材料。

  靖江市院技术岗位协助推动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近日,靖江市院技术岗位协助刑检部门推动靖江市农业林业局与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2名被告人,就渔业资源修复达成协议,15368元赔偿款已到账。

  2020年3月14日22时许,朱某、吴某在长江禁渔期,驾驶快艇从靖江市二圩港闸口出发,进入长江防洪大堤,向江侧禁渔区水域,使用电瓶、捞海、逆变器等国家禁止的电鱼工具,非法捕得鲤鱼、鳊鱼、草鱼、鲈鱼、鳜鱼、翘嘴(白丝)、长江杂鱼等水产品计46.6千克,对长江渔业资源造成损害。

  案发后,朱某、吴某均认罪认罚,并自愿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对受损环境进行修复。鉴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业性强,损害鉴定周期长,成本高,该院技术岗位协助承办检察官主动与靖江市农业林业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推进赔偿磋商,并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对该案的生态损害进行评估、出具《专家咨询意见》。6月22日,根据专家意见提出的修复方式和费用估算,靖江市农业林业局与朱某、吴某达成协议。朱某、吴某同意以增殖放流的方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将用于开展渔业资源修复的15368元汇入靖江市农业林业局专有账户。靖江市农业林业局将该笔费用纳入靖江市2020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计划,预计于2020年7月底实施。

  编辑:袁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