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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2017-10-23 15:43:00  来源: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能 

  为民服务中心主要包括以下职能: 

  (一)控申接待(接受群众控告、举报、申诉等); 

  (二)远程视频接访(积极配合上级院进行远程视频接访); 

  (三)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群众工作、检调对接等); 

  (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五)案件管理(案件受理、分流、法律文书开具、卷宗查阅、律师接待等); 

  (六)发放证人作证补助费用(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 

  二、职责安排 

  案管科派出工作人员一名(刘娜),具体负责为民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工作中的案件受理、分流、法律文书开具等,同时做好案管科内勤工作; 

  控申科派出工作人员一名(吴非凡),具体负责为民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工作中的卷宗查阅、律师接待、发放证人作证补助费用,并协助案管科工作人员做好案件受理、分流,配合控申科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控申接待; 

  控申科派出工作人员一名(唐娜),具体负责为民服务中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同时做好预防局内勤工作、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工作,并配合控申科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控申接待; 

  控申科全体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控申接待、法律服务、远程视频接访,协助预防局工作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三、工作管理 

  (一)为民服务中心由控申科统一管理,具体负责人员的管理,协调、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二)为民服务中心由控申科、案管科、预防局分别派员固定值守,法警队派员维护现场工作秩序; 

  (三)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就其具体负责的工作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四)案件监督管理、职务犯罪预防、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业务条线所需的业务数据统计、工作情况报告、考核资料等,分别由相应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案管科、预防局、控申科自行整理并归口上报上级院; 

  (五)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热情、文明接待来访人员,在法定期间内办结各项工作事项;工作期间统一着检察(警察)制服挂牌上岗 

      

  编辑:褚娜